抚顺市第五医院精神疾病法医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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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冯体良
- 颁证机关辽宁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210403008
- 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024-54771660
- 办公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煤都路中段15号
- 去年案件30
- 委托案件30
机构概述
抚顺市第五医院精神疾病法医司法鉴定所,是根据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机构面向向有偿服务工作的需要,于2003年6月30日经辽宁省司法厅正式批准登记的具有合法资格的鉴定机构之一,鉴定许可证号:210403008,也是抚顺市唯一一所从事精神疾病法医司法鉴定的工作的鉴定机构。抚顺市第五医院精神疾病法医司法鉴定所依靠抚顺市第五医院精神专科优势,凭借多年来鉴定工作丰富经验和良好信誉,拥有优秀的专家队伍、精良的诊断设备、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本所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追求严谨科学、公平公正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面向社会服务的崇高职责。抚顺市第五医院精神疾病法医司法鉴定所全体工作人员将不懈努力、锐意进取、诚实自信、高质高效地完成社会各界委托的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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