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矿务局总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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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王虹
- 颁证机关辽宁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210403003
- 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024-52533295
- 办公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站前街东十路4号2-101
- 去年案件222
- 委托案件139
机构概述
抚顺矿务局总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隶属抚顺矿务局总医院,前身为抚顺阳光司法鉴定所,2003年6月30日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2009年11月6日更名为抚顺矿务局总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2009年12月11日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延续登记,有效期至2019年12月09日。抚顺矿务局总医院有五十万以上医疗仪器设备96台,鉴定所执业鉴定人员10人,鉴定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