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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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曾晓建
- 颁证机关江苏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91320600138304541A
- 信用代码91320600138304541A
- 联系电话0513-55091768
- 办公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乡路18号
- 去年案件159
- 委托案件3
机构概述
该所母体单位成立于1991年,隶属于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南通市建设领域检测项目最全的检测机构、全市唯一的建筑工程质量仲裁检测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荣获江苏省首批“十佳检测机构”称号,2005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所出具的数据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可承担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项目检测。连续六届荣膺“南通市文明单位”,2012年以来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表彰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被江苏省文明委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对外独立开展检测业务,为社会提供科学、公正的检测数据和报告。2014年7月16日成立的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现有26名司法鉴定人,鉴定业务范围为微量鉴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本中心现有员工130余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0余名,具有高级职称者20余人、中级职称者30余人。中心本部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乡路,检测场所面积18000余平方米。为更好地向客户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中心另在崇川区中远路和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黄河路设立2个检测分部,可就近满足该地区的基本鉴定检测服务需求。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为建设工程质量把关”为已任,以“质量是天、品质为魂”为核心精神,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建筑业迅猛发展的需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在科技、人才、服务等方面争先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