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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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朱建华
- 颁证机关江苏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320114021
- 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025-84466722
- 办公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17号
- 去年案件7078
- 委托案件3760
机构概述
该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114021),是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下,该中心秉承“依法公正、科学求真、质量第一、优质服务”的践行方针,依托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国家级重点学科项目的南京市第一医院平台,致力于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仲裁、调解、诉讼需求提供科学依据。该中心办公场所面积达3200多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鉴定仪器和检验设备,完善的实验室检测条件,雄厚的技术保障。制定了标准化的管理和完善的服务细则。拥有由经验丰富的权威专家和高职业素养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现有工作人员50余人,其中执业鉴定人3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2人,中级职称6人,硕、博士7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2人,在专业领域工作30年以上的有16人。同时聘请经验丰富的各学科医学专家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顾问团队直接参与鉴定工作,及时解决疑难问题,为各类司法鉴定提供质量保证,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