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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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吴伟
- 颁证机关江苏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91320191MA1MG37A02
- 信用代码91320191MA1MG37A02
- 联系电话025-85699008
- 办公地址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江淼路88号腾飞大厦A座23层
- 去年案件0
- 委托案件0
机构概述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司法鉴定所现有司法鉴定执业人22名,其中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5名,高级工程师15名,工程师2名。实验室面积约2000平方米,设置有大型仪器室、理化分析室、样品预处理室、生物毒性实验室等功能试验室,配置仪器设备2000余万元。实验室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检测能力范围包括水和废水、固体废物、环境空气、土壤和沉积物、噪声五大类。近三年来累计完成两百余项企业委托类危险废物鉴别项目、几十余项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及环境污染损害评估项目,项目遍布江苏省各地级市,为环保管理和案件办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其中:2017年,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南京市“施卓等污染环境案”和负责环境损害评估的宜兴市“小雷山倾倒危险固废案”获评江苏检方十大“环保类”典型案例;负责司法鉴定和损害评估的“宜兴铝灰倾倒案”获得江苏新闻频道的专题报道。2018年,负责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和环境损害评估的“海安1.29污染环境案”入选公安部公布的全国6起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