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林业总医院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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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刘彦家
- 颁证机关内蒙古司法厅
- 许可证号150306002
- 信用代码34150000660955216D
- 联系电话0470-7231610
- 办公地址内蒙古牙克石市林城路81号
- 去年案件168
- 委托案件124
机构概述
内蒙古林业总医院司法鉴定所依托内蒙古林业总医院技术力量和仪器资源优势建立,内蒙古林业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和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设备先进,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的核心公立医院。我所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条件,与各专业部门、科研机构密切合作,以客观、科学、严谨、公开、公正、公平的态度,依法进行鉴定。我所成立于2006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的司法鉴定机构之一。2009年荣获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司法鉴定机构。截止2012年,我所已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区优秀司法鉴定文书鉴定机构,受到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表彰的司法鉴定人有20余人次。2016年,我所获全区首届司法行政系统十佳司法鉴定机构。刘彦家主任获十佳司法鉴定人。2011年,首次参加CNAS能力验证,参加编号为11CB0029、11CA0025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评定结果分别为满意、通过,为呼伦贝尔市首例,走在了自治区司法鉴定机构前列。2015年与2016年分别参加CNAS能力验证,参加编号为15CA0372、16CB0167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评定结果均为满意。同时我所多次派司法鉴定人外出学习、培训,增强司法鉴定人的职业意识,使司法鉴定人的职业技能得到了提升,鉴定能力和鉴定质量不断提高,为维护司法鉴定的公信力作出了贡献,至目前无不良投诉和违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