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1987年时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滁县分院下辖滁州市(县级市)及来安、全椒、天长、定远、凤阳、嘉山七个县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只有办公室、人事科、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和控申检察科等七个,1988年7月增设技术装备科,1990年11月经滁县地区编委会批准撤销经济检察科,设立了副县级机构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人事科更名为政治处。199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滁县地区,设立省辖滁州市。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座落于滁州市经济开发区会峰路。辖琅琊、南谯、来安、全椒、天长、定远、凤阳、明光八个县级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