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1986年5月,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回迁原址芜湖市北京路46号新建的机关办公大楼。1988年8月,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划归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池州地区分院领导。1990年7月,随行政区划调整,设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撤销裕溪口、四褐山、郊区3区检察院,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下辖芜湖、繁昌、南陵3县检察院和新芜、镜湖、马塘、鸠江4区检察院。 至2002年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宣传教育科)、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科、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渎职侵权检察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与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合署)、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与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合署)、行政装备处、警务处(法警支队)、监察室(中共芜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合署)。8月,成立中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