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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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机构甘肃张证司法医学鉴定所
- 执业编号621105001
- 负责人张大春
- 办公时间-
- 联系电话13399360122
-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路和泽馨苑10号楼13层1302室
个人简介
张大春,男,汉族,195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副主任法医师,中国法医学会会员,张掖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甘肃省公安厅特长专家、省公安厅向公安部推荐的后备专家。1969年6月至1972年3月在张掖县碱滩公社幸福大队合作医疗站,从事农村医疗卫工作,1972年4月至1975年9月在兰州医学院医疗系上学,毕业后1975年10月至1976年12月在张掖县党寨公社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1977年1月被选调到张掖地区公安局从事法医专业工作,1977年4月至1978年4月在沈阳中央警校法医系学习法医专业,1978年5月至今在张掖市公安局搞法医专业工作。多次受省厅委托和金昌、嘉峪关、酒泉市公安机关聘请主持检验疑难命案的鉴定,先后在国家、省级刊物发表论文6篇。1989受聘于河西司法鉴定医学研究所工作。自2005年12月至今受聘于甘肃张证司法医学鉴定所。
执业信息
- 性别:男
- 年龄:69
- 职称:正高级
- 学历:本科
- 从业类型:专职
- 从业年限:16年
- 度案件量:280
- 度案件量:280
- 执业证号:621105002013
- 申领时间:2006-11-01
- 有效时间:2006-11-01至2020-04-16
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法医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