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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玲 纠错
    个人简介
    姜春玲,女,满族,政治面貌为群众,1972年11月出生,1996年毕业于佳木斯医学院临床医疗系,并获得学士学位,同年被分配至抚顺市第五医院工作;1998年~1999年在北京回龙观医院进修一年精神科临床;2003~2008年师承费立鹏教授学习并参与了多项精神疾病流行病学的调查研究。2014年晋升为精神科主任医师,现为抚顺市第五医院4疗区主任,负责疗区的整体管理以及医疗工作,同时也承担部分院里的科研、院内外各种鉴定(包括医疗、残疾以及司法鉴定)和培训教学工作。辽宁省精神卫生协会委员。在科研方面多次获得抚顺市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并在2013年获“抚顺市第五届自然科学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的称号。自2011年开始参与精神疾病的地法鉴定工作,先后多次参加全国及辽宁省司法厅组织的各种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迄今为止共参与百余次司法鉴定案例,没有1例被投诉,没有被重复鉴定。因为大形势所限,至今并未因为司法鉴定相关事宜出庭。希望在精神科司法鉴定的道路上能够越走越远。
    执业信息
    • 性别:
    • 年龄:50
    • 职称:正高级
    • 学历:本科
    • 从业类型:兼职
    • 从业年限:11年
    • 度案件量:18
    • 度案件量:18
    • 执业证号:210403008012
    • 申领时间:2011-07-04
    • 有效时间:2011-07-04至2020-04-16
    业务范围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