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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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王强
- 颁证机关河北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130503154
- 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0319-3133583
-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顺德路376号
- 去年案件1953
- 委托案件1656
机构概述
我中心自2003年经司法厅批准成立,依托于邢台市第一医院,主要执业范围:法医临床、法医病理和血液酒精浓度检测。中心有专业司法鉴定人共17人,其中法医临床和法医病理共13人,血液酒精浓度检测4人,正高级职称11人,副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3人,均在各自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中心下设:法医临床室、血液酒精浓度检测室和中心办公室。中心拥有国内外先进设备,美国产GE核磁共振、GE螺旋CT、数字DR成像,冰冻切片机,病理工作站,冰冻切片机,SP-3420型气相色谱仪,诱发肌电神经电位仪,可以完全满足鉴定需要。我们始终坚觉秉持“科学、客观、公正、中立、公开、责任”的执业理念,坚持“客观、公正、求实、务实、诚信”的服务宗旨,为司法机关及有关单位提供科学依据,近两年来,我们的业务量迅速增长,业务由原来的市区内,现已扩展到19个县、市区,今年我中心共受理了499例,其中法医临床430例,血液酒精浓度检测69例。采信率99%以上,赢得了办案单位和当事人的认可,成为办案单位和当事人首选鉴定机构之一,提高了我们鉴定中心的社会公信力。司法鉴定是一项科学实证活动,鉴定结论直接影响审判结果,要保证每一份鉴定书的质量,首先要强化规范管理。用制度保障规范,我们建立并落实了“八公开”和《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假鉴、错鉴责任追究办法》、《司法鉴定诚信制度》、《案件受理制度》《回避制度》《疑难会鉴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执业道德规范》等规章制度和举报投诉电话张贴公示,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并向社会公开公布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执业奖惩情况,公布投诉电话,接受公众监督,严格执行统一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有效的杜绝了乱收费等不正当竞争。为确保司法鉴定的“客观、公正、求实、务实、诚信服务宗旨,我们中心向每个鉴定人提出了具体要求:1.自觉遵守法律、和法规2.自觉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3.自觉遵守执业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4.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业规则,科学、客观、独立、公正执业。5.坚决杜绝人情鉴、金钱鉴、权力鉴等现象,树立诚实守信执业形象,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确保每一例鉴定科学、准确、客观、公正。我们把“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作为鉴定人的基本原则,把追求“公平、公正”作为鉴定人的最终目标,我们按照省司法厅颁布的《河北省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规范书写格式和书写要求,规范鉴定文书和种类正确,做到内容完整,格式完整,装订规范,严格保密,做到专人专室专柜管理,分类别、年限归档,做到一鉴一档,及时归档,严格执行行档案室借阅制度,做到无缺漏、毁损、丢失等现象。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例如在鉴定意见书的论述方面较简单,文书档案工作应再细致,这些将做为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司法鉴定鉴定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一定从司法鉴定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不懈的开展诚信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熟、懂法律,技术精,作风严的高素质司法鉴定人队伍,为推进本市的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司法诉讼的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尽我们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