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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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杨华智
- 颁证机关云南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532705002
- 信用代码34530000432376028J
- 联系电话0879-2310828
- 办公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东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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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述
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999年取得省级实验室计量认证资质认定,中心于2005年通过第一次复评审,2011年通过第二次复评审,2013年取得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资质,2015年通过第三次复评审,2018年04月08日通过第四次复评审,获的资质认定证书。中心于2005年9月28日取得法医毒物司法鉴定许可证,2017年06月01日更换新证,许可证号532705002。人员情况及结构:检验科共14人,学历结构硕士1人,本科9人,大专4人,高中1人。职称结构副高职3人,中职2人、初职9人,未定职1人,其中司法鉴定人员3人:杨珊、郭莹莹,李光泽,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人,承担法医毒物鉴定的管理和鉴定工作。参加完成2016年,2017年,2018年司法部组织的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考核。中心质量体系自首次通过认证以来,保持正常有效运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不断得到加强,检测项目和检测能力在每年的基数上都有增加和提高。中心实验室现有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测汞仪、原子吸收、酶标仪,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离子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液质联用仪、ICP-MAS、流动分析仪、7200型分光光度仪、紫外-可见光光度仪,万分之一和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全自动消化仪、赶酸仪、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检测系统和PCR仪等高精密检测仪器,资产2170余万元。已完成执业信息上墙,公开了:鉴定服务内容、鉴定程序、收费标准、司法鉴定人姓名、执业证号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