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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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高镇松
- 颁证机关广东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440502024
- 信用代码34440000MD80190378
- 联系电话0754-88207409
- 办公地址汕头市金湖路50号
- 去年案件117
- 委托案件117
机构概述
我院自1960年代开始开展司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8】9号文件,我院被省人民政府指定为精神病医学鉴定医院。2002年12月17日,广东省司法厅根据政府赋予的“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职能,核准我院成立《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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