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洲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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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胡大江
- 颁证机关湖南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431306014
- 信用代码34430000788042563J
- 联系电话0745-2262362
- 办公地址怀化市正清路431号市中医院门诊2楼
- 去年案件923
- 委托案件95
机构概述
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怀化市鹤洲司法鉴定所经母体组织怀化市中医院(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授权,于2006年4月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法医病理,现有司法鉴定人13人,内勤1人,鉴定人中具备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1人。法人代表张绪华,机构负责人胡大江。鉴定所现有接待室、鉴定室、办公室、档案室共5间156平米,配备了三台电脑,三台打印机、复印件、照相、程控电话及传真机,档案装订设备,开通了互联网,安装了监控设备,在办公场所,对本所鉴定机构执业范围和执业人员、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并印制了鉴定所宣传册。我所是怀化市最早通过了司法鉴定能力验证的鉴定机构,现已完成了三轮“伤残等级鉴定”、“损伤程度鉴定”、“法医病理(死亡原因)”能力验证,以及新开展的一轮伤残(听力)、(视力)能力验证项目,除一次为“通过”,其余均为“满意”。2017年6月通过省级资质认定,为湖南省首家通过省级资质认定的鉴定机构。我所自成立以来,本所鉴定业务年年稳步增长,鉴定案件数量从当初年百余例增加到2016年近600例,采信率达98%以上。2013年11月怀化市政法委、市妇联、市司法局选择我所成立怀化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并举行了授牌仪式。我所还积极参与筹建怀化市司法鉴定协会,为发起鉴定机构之一,鉴定所所长胡大江被选举担任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本所自成立以来,无因违法违纪、违反鉴定程序、错鉴而被投诉处理的事件发生。档案装订制作规范,多次获得省市领导好评,并在市司法鉴定工作会议上进行典型发言。鉴定所共有七人次获得省、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一次获得省级、六次获得市级司法鉴定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