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第三医院精神疾病法医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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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李宁
- 颁证机关辽宁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210605016
- 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0415-2580838
- 办公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文化路264号
- 去年案件155
- 委托案件155
机构概述
丹东市第三医院精神疾病法医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5年9月,现址位于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文化路264号。现有鉴定成员10名(其中:主任医师9名、副主任医师1名,均为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内设机构办公室、鉴定室及档案室3所办公场所。成立十四年来,共鉴定刑事、民事案例1314例。本机构配置有CT、动态脑电图等大型医疗设备、精神心理测查装置和全程监控设备及办公设施,为鉴定活动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多年来在司法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认真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司法鉴定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严格规范,强化内部监管,无错鉴、重鉴等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