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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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金咏梅
- 颁证机关黑龙江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231013005
- 信用代码34230000MD8018181P
- 联系电话0453-3623335
- 办公地址东宁市东兴路1号
- 去年案件340
- 委托案件340
机构概述
东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依托东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3年7月经黑龙江省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备案、按规定登记、注册、颁发,接受各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人由主任、副主任技师职称5人组成。每名鉴定人员都经省司法部门培训、考核、登记、注册,并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开展法医毒物(仅限血中乙醇检测)鉴定业务工作。鉴定所坚持公平、公正,加强科学管理,热情为审判机关、委托单位及当事人做好鉴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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