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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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胡正禾
- 颁证机关山东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370606193
- 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0535-7267167
- 办公地址莱阳市金山大街403号
- 去年案件225
- 委托案件119
机构概述
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4月20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司法部备案并公示,是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下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2011年在烟台地区率先通过省级资质认定,现有工作人员16名,15名司法鉴定人,1名司法鉴定辅助人。司法鉴定人都是学校临床教师,均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其中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2人。依托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医院的技术力量和检测设备,依法受理法医司法鉴定业务,向社会提供客观、公正、准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1、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人身损害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商业保险理赔鉴定等。2、法医病理鉴定: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等。鉴定所成立以来,有1人荣获省级优秀司法鉴定人,3人获得烟台市优秀司法鉴定人,3人获得莱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参与本市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宣传活动和演讲比赛,并取得第二名,接受上级指派的司法援助案件鉴定,每年减免鉴定费用2万余元。建所以来完成司法鉴定案例3000余例,涉及烟台、威海、青岛、潍坊、东营等地,为法院诉讼,交通事故处理,劳动保险理赔以及低保丧失劳动能力等提供了依据,为维护本地的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