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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陇通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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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陇通司法鉴定所
    甘肃陇通司法鉴定所 纠错
    • 负责人王鹏飞
    • 颁证机关甘肃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620109016
    • 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0931-5154099
    • 办公地址城关区左家湾169号
    • 去年案件635
    • 委托案件584
    机构概述
    我所于2009年7月由甘肃省司法厅核准,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借资筹建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社会鉴定机构,我所有起初的法医临床、痕迹(机动车)两个项目,于2011年新增加法医病理、法医毒物共四个项目,2012年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鉴定、死因鉴定取得司法部能力验证满意的结果,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获得通过的结果;2013年车速鉴定取得满意的结果。我所在甘肃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和兰州市司法局指导和培训,进一步组织管理人员和鉴定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使鉴定质量具有质的飞跃,由2009年10多起案源发展到2016年5303起,并达到零投诉零上访。我所选址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詹家拐子73号,租用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8楼办公,其面积约为300平方米,共有办公用房8间,设有法医临床室、法医病理室、法医毒物实验室、痕迹车辆检测室、财务室、办公立案室、档案室、所长室,各专业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先进的专业检测仪器设备。(配备有半自动气象色谱一台,对比显微镜一台,车辆制动检测仪一台,并配置有法医解剖箱、痕迹现场勘查箱、刑事技术勘查箱,摄影、摄像器材六台)。我所现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鉴定人员13人,其中具高级技术职称的鉴定9位,中级技术职称的4位,辅助人员6人。我所可受理公、检、司、法等司法机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建所以来我们始终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依法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案件来源渠道较广,不仅分布在本省市、县,还逐渐延伸到青海、宁夏、四川、内蒙古4省市区域并得到办案单位的认可和好评。我所一直重视自身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鉴定环境,规范执业行为;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的鉴定流程和工作程序,先进的硬件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鉴定队伍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和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我所始终把诚信、科学放在第一位,认真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严格遵循司法部、司法厅制定的各项规定、规范,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各项鉴定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客观为宗旨,确保司法与仲裁活动的顺利进行为理念,提供优质、高效的鉴定服务;始终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执业的原则;始终以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为公平竞争的原则;始终以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为实施鉴定的原则;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发扬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各界排忧解难,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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