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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高青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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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高青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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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孟庆武
    • 颁证机关山东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370306195
    • 信用代码34370000493032018K
    • 联系电话0533-6986838
    • 办公地址高青县青城路11号
    • 去年案件200
    • 委托案件140
    机构概述
    我所是由高青县人民医院申请、市司法局审核、省司法厅批准,于2006年8月设立的自收自支的非独立法人的司法鉴定所,许可证号是37030619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34370000493032018K,鉴定业务范围是法医临床鉴定,鉴定项目是一般活体鉴定(包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伤残程度鉴定等)。目前,已配备了司法部规定的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的所有设备;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司法鉴定人员4人(高级职称4人);内设四个工作部门,即办公室、收案接待室、鉴定检查室、档案管理室,总面积10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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