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人民医院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
纠错
- 负责人李小峰
- 颁证机关山西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141004058
- 信用代码34140000MD8013196H
- 联系电话0357-2695528
- 办公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滨河西路彩虹桥西
- 去年案件152
- 委托案件131
机构概述
临汾市人民医院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于2004年7月27日,执业许可证号为141004058,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鉴定业务范围行业资质有效期至2022年2月26日。现法定代表人苏学峰院长,分管院领导许红星副书记,技术负责人李小峰主任,行政负责人于小凤主任。司法鉴定人17名,司法鉴定人助理1名,行政管理人员6名,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司法鉴定人高级职称人员所占比例达100%,行业执业资格及职称均未发生变化。机构内设办公室、接待室、鉴定室、档案室、各医技科室。执业场所功能区域划分合理,保证了各项司法鉴定执业条件和特定的鉴定执业环境。临汾市人民医院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依托于申报主体临汾市人民医院,主要设备有飞利浦Achieva3.0T核磁共振、飞利浦1.5T核磁共振、美国GEHD750宝石CT、64排CT、CR及DR数字化X光成像系统、C型臂、GEInnova3100-IQ血管机、VividE9高端四维彩超、VolusonE8超高档实时四维彩超等国内一流的诊疗设备,各种设备根据“统一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权一致”原则,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配置有专职医学装备的管理与维护、维修人员,按规定由质监局校验,确保了各项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为鉴定检验工作提供了精确的报告资料,保障了司法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办公配置方面:设有固定办公电话2部(0357-2695528,0357-2695264),配备有7台计算机、5台打印机、6个资料柜、1部照相机。办公设施设备齐全,环境整洁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