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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州思康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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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州思康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
    抚州思康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 纠错
    • 负责人龙复青
    • 颁证机关江西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360404010
    • 信用代码3436000076336016XP
    • 联系电话0794-8222788
    • 办公地址抚州市王安石大道东延伸段以南、文昌大道以东
    • 去年案件82
    • 委托案件79
    机构概述
    抚州思康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于2004年6月成立,隶属于抚州市第三医院,目前执业人员共9人,均为抚州市第三医院在职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中本科学历5人,大专学历3人,中专学历1人;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4人,主治医师3人,主管技师1人。有固定的执业场所,设有接待室、鉴定室(安装有录音录像设备)、档案室、心理CT及智力测验室、化验室、心电图室、脑电图室、B超室等。本鉴定所成立以来,制定和完善了鉴定室工作制度,组织鉴定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了《精神卫生法》。学习精神科专业知识,订阅了《法医学杂志》和《中国司法鉴定》杂志供执业人员阅读。规范了鉴定程序,并按要求将鉴定资料装订成册。本鉴定所经常选派鉴定人参加全国司法精神病鉴定培训班。在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中,鉴定人员均能坚持原则,廉洁公正,实事求是,踏实工作。2015年完成司法精神病鉴定47例,无投诉案件。本鉴定所于2009年(通过)、2014年(满意)、2016年(满意)通过了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验证,分别获得了通过、满意结果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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