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曾用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泉山医院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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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陈强
- 颁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 许可证号450014005
- 信用代码12450000498596103N
- 联系电话0772-3176438
- 办公地址广西柳州市鸡喇路1号
- 去年案件1196
- 委托案件936
机构概述
“广西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隶属于广西脑科医院。广西脑科医院是广西唯一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在广西属于最早开展精神病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已有30多年历史。我所是第一批经司法厅核准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2006年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泉山医院司法鉴定所”,2014年更名为“广西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2009年新增“法医临床鉴定”业务,2013年新增“精神障碍医学鉴定”业务。本鉴定所拥有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法医临床鉴定司法鉴定人共22人,所有鉴定人均为高级职称,其中主任医师5人,研究生5人,技术力量雄厚,鉴定经验丰富。本所获司法部评为“先进集体”荣誉,获广西“十佳司法鉴定机构”称号,鉴定所陈强所长担任广西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及法医类专业组主任委员。我所面向社会提供有偿的司法鉴定服务,鉴定结论具有极高的采信率。多年来鉴定所影响力不断扩大,周边省份如贵州、海南、广东等地的不少疑难、特殊案例也到我所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