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交通事故痕迹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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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石俊东
- 颁证机关辽宁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211419017
- 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13942918063
- 办公地址龙港区锦葫路49号楼Q
- 去年案件316
- 委托案件316
机构概述
葫芦岛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是经葫芦岛市编制委员会于1998年正式批准成立,隶属于交通局运输管理处的正科级单位。2006年1月4日省司法厅批准本中心成立了汽车性能司法鉴定所,2019年更名葫芦岛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交通事故痕迹司法鉴定所。法人代表:刘光奇,机构负责人;石俊东。执业司法鉴定人3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人,拥有独立的办公房120平方米((3间)。鉴定业务范:机动车事故司法鉴定。本鉴定所机构性质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机构负责人制度,机构负责人对外承担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责任。实行自主执业,自我发展,自收自支,自我约束机制。依托机动车自动化检测线,机构成立以来接受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委托肇事车辆事故鉴定1000多件,采信率为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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