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
纠错
- 负责人李新强
- 颁证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 许可证号150805001
- 信用代码52150900564196053E
- 联系电话0474-8156833
- 办公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景泰花园2栋
- 去年案件757
- 委托案件757
机构概述
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是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审核批准的乌兰察布市第一家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李新强。拥有11名经培训核准的司法鉴定人,承担着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四项司法鉴定工作。中心另配有六名行政工作人员,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及司法鉴定辅助工作,中心按照司法部有关法医类司法鉴定仪器设备配置表,配置了必备的鉴定仪器和设备。机构内部设行政及后勤保障、案件受理、人事计财、法医鉴定、档案等职能科室,中心办公室面积630多平米。目前,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没有设立分支机构。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本着忠于科学、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态度,为社会提供公正、科学的司法鉴定服务。本中心现开展以下司法鉴定业务:一、法医病理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定、死后个体识别等。二、法医临床鉴定: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与致伤方式推断等。三、法医物证鉴定:个体识别、亲子鉴定、性别鉴定、种族和种属认定。四、法医毒物鉴定: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代谢物及乙醇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等。地址:乌兰察布市新区景泰花园小区2栋咨询电话:0474-8156833(收案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