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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新疆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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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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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唐安平
    • 颁证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 许可证号650106007
    • 信用代码12650100457630782T
    • 联系电话0991-2640391
    •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碱泉1街1号
    • 去年案件760
    • 委托案件368
    机构概述
    新疆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暨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科),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核准登记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自1978年起,已开始为全疆的公、检、法、司及其它有关单位解决精神疾病司法鉴定问题。现本所拥有司法鉴定人19名。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司法鉴定。鉴定项目:1、精神状态鉴定;2、刑事责任能力评定;3、受审能力评定;4、服刑能力评定;5、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6、受行政处罚责任能力评定;7、诉讼能力评定;8、民事行为能力评定;9、作证能力评定;10、劳动能力评定(精神科);11、精神损伤程度评定;12、精神伤残程度评定;13、精神障碍因果关系鉴定;14、护理依赖程度评定(精神科);15、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精神科);16、后续治疗项目和时限评定(精神科);17、是否执行强制医疗;18、多导心理生理检测;19、精神障碍医学鉴定。专家队伍:本机构拥有一支精神科临床诊断及鉴定经验丰富的鉴定专家队伍。专家队伍中有主任医师5人,副主任医师4人。机构办公电话:0991-2640391,传真:0991-2629536机构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西南角1楼(碱泉一街1号)周边公交线路:30路、302路、919路、931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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