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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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孙洪军
- 颁证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 许可证号150511001
- 信用代码3415000046066019XC
- 联系电话0475-8667189
- 办公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通郑公路22号
- 去年案件14
- 委托案件14
机构概述
2011年1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审核批准,正式成立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专门法医精神病鉴定工作,该鉴定所现有执业鉴定人员8人,他们均具有多年鉴定经验,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精神医生5人,同时拥有较为齐全的专科诊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