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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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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纠错
    • 负责人程文玉
    • 颁证机关四川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510514315
    • 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0830-6669956
    • 办公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3段319号
    • 去年案件0
    • 委托案件0
    机构概述
    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14年2月13日由四川省司法厅依法核准设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为:510514315。并通过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认证号:160007033845,认可号:CNASL9216。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为适应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需要,适应改革开放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为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集鉴定、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原则而创立。中心以西南医科大学为依托,现有鉴定专家24人,均为泸州市、西南医科大学及三个附属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及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中心是泸州地区唯一能开展精神障碍医学鉴定项目和川滇黔渝结合区域唯一能做亲权鉴定的机构。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中心不仅接受全国各级公、检、法、司机关的委托,也接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委托,本着“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准确、高效”的原则开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不受来自行政的、商业的、财务的和其他方面可能影响鉴定质量的不利因素干扰,并防止商业贿赂。依法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实行回避、保密、时限、错鉴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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