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赣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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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兰胜作
- 颁证机关江西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360503002
- 信用代码34360000MD80126441
- 联系电话18707959689
- 办公地址宜春市中山西路195号
- 去年案件353
- 委托案件201
机构概述
宜春赣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于2003年由江西省司法厅(赣司鉴字【2003】43号)正式批准为法医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机构,以目前赣西唯一的“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综合技术力量为依托,集鉴定、教学、科研为一体的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服务宜春、新余、萍乡乃至周边地区一千余万人口。成立以来,鉴定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独立的鉴定原则,积极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工作。目前全所拥有专兼职法医14人,管理人员3名,法医全部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中正高4名;鉴定所业务用房200余平方米,内设接待室、鉴定室、待鉴室、办公室和档案室等,拥有全套办公及鉴定设备。目前鉴定所的鉴定技术、仪器设备和办公设施在全省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均处领先水平,2013年顺利通过了司法部组织的法医精神病学能力验证。鉴定所先后获江西省司法厅、宜春市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十佳服务窗口”、“先进服务窗口”、“先进鉴定机构”和“五好司法鉴定中心(所)”等光荣称号。多人多次被省司法厅和宜春市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先进鉴定人”等光荣称号。鉴定所目前主要开展的鉴定项目:一、精神状态鉴定。二、法律能力评定:包括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诉讼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诉讼能力、作证能力等评定。三、精神损伤(伤残)程度评定。四、劳动能力评定、因果关系评定。五、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六、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程度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