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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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孟庆丰
- 颁证机关辽宁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210105006
- 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024-31217584
-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金帆中路12号
- 去年案件669
- 委托案件669
机构概述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始建于1998年,当时由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后于2005年经由辽宁省司法厅批准的一所大型精神疾病专科鉴定机构。业务范围:1、司法精神疾病鉴定,包括:司法精神疾病责任能力评定、诉讼能力评定、受审能力评定、性防卫能力评定、羁押条件评定、保外就医条件评定、民事行为能力评定及精神疾病因果关系等评定;2、精神病人的残疾等级评定;3、精神病人的劳动能力评定;4、与精神疾病相关的其他鉴定。本所拥有专业技术实力雄厚的鉴定人员,现有鉴定人员12人,其中主任医师7人,副主任医师5人。鉴定所的仪器设备完全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的要求。本所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客观”的原则,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以人才建设为根本,以行业规范为抓手”的宗旨,不断促进科室建设与发展,竭诚为委托单位、精神病人及家属提供客观、准确的鉴定意见,曾多次承办省内外重大及疑难案件的鉴定工作。鉴定所每年受理各种精神疾病鉴定约2100余例,其中司法精神疾病鉴定630余例,其他精神疾病鉴定1500例,目前已成为省内知名的精神疾病鉴定机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