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泰和司法鉴定中心
纠错
- 负责人潘学荣
- 颁证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 许可证号642090293
- 信用代码91640205684227723N
- 联系电话0952-3391111
- 办公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惠安大街水岸雅园4幢六楼
- 去年案件284
- 委托案件92
机构概述
宁夏泰和司法鉴定中心暨宁夏泰和司法鉴定中心银川分所、宁夏泰和司法鉴定中心吴忠分所、宁夏泰和司法鉴定中心中卫分所、宁夏泰和司法鉴定中心固原分所,是在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先后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登记,覆盖全自治区辖内五市,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鉴定机构。其虽以泰和司法鉴定中心为龙头,但系各为独立的法人、相互无格级隶属关系的机构。其中宁夏泰和司法鉴定中心许可证号:642090293;服务项目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和文书鉴定及痕迹鉴定四大类别;宁夏泰和司法鉴定中心银川分所许可证号:641110209;服务项目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两大类别;宁夏泰和司法鉴定中心吴忠分所许可证号:643140238;服务项目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两大类别;宁夏泰和司法鉴定中心中卫分所许可证号:645150202;服务项目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两大类别;宁夏泰和司法鉴定中心固原分所许可证号:644160201;服务项目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两大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