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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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杨永杰
- 颁证机关江苏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320306003
- 信用代码12320300466504630J
- 联系电话0516-69850577
-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79号
- 去年案件445
- 委托案件445
机构概述
该所前身为精神病防治院司法鉴定组,于1984年由徐州市卫生局审批成立。1997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指定为徐州市唯一的一家具有精神医学司法鉴定资格的医院。2006年6月被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业务范围为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鉴定覆盖徐州及周边省市。该所拥有司法鉴定人10名(其中主任医师7人,副主任医师3人),其它工作人员5名(包括办公室管理人员2名,鉴定人助理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