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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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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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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李祥仁
    • 颁证机关江苏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320905002
    • 信用代码12320900468211305K
    • 联系电话0515-68667070
    • 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112号
    • 去年案件2628
    • 委托案件2496
    机构概述
    本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03】320905002号)核准登记,经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成立于2003年4月。本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和司法精神病鉴定。业务范围包括: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伤病关系认定;三期的评定和司法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等。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司等委托对诉讼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和司法精神病学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定。本所现有取得国家司法鉴定资格人员20名,其中法医临床鉴定人员10名,司法精神病鉴定执业人员15名。取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9名,具有研究生学历1名,本科学历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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