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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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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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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张金响
    • 颁证机关山东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370802050
    • 信用代码12370800493950679Q
    • 联系电话0537-3165629
    • 办公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济岱路1号
    • 去年案件1148
    • 委托案件1146
    机构概述
    1998年3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文件,确定山东省安康医院的法医精神病鉴定职能。2002年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注册成立,成为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司法鉴定机构。目前拥有注册鉴定人3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5人,副高级职称11人,主治医师10人,博士2人,硕士17人。近5年内新增14名鉴定人,目前有6名实习鉴定人。本所配置了脑电图仪和全套的心理测试软件,并依靠医院保证鉴定所需的仪器设备。2011年3月获得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查机构认可证书(CNAS)。成为山东省唯一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在司法部组织法医精神病鉴定能力验证工作中,已连续10年获得“满意”结果。目前鉴定范围涵盖刑事、民事案件、工伤、交通伤残、劳动能力、精神残疾及其程度鉴定等项目。委托单位遍及全省各地和周边省份,近年鉴定业务量一千余例。本所于2008年荣获“省级文明司法鉴定所”称号,2009年获得“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2012年获得“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4年获得“全省十佳司法鉴定机构”称号,并记“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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