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泽普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到1956年6月泽普法院隶属新疆省高级法院莎车分院管辖,莎车分院撤销后,1956年7月开始,隶属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969年6月公、检、法实行军管,成立了泽普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法院随之撤销,1973年3月军管组撤消,恢复法院建制,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办公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泽普县人民法院逐步恢复审判制度,增设了很多机构,扩充了编制。通过人事机构改革和法院内部体制改革,我院现设有: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监庭、办公室、纪检政工科、法警大队、三个乡镇人民法庭:依玛人民法庭、依肯苏人民法庭、奎巴格人民法庭。2012年5月16日,我院从旧址搬迁至泽普县和谐大道39号审判大楼。审判大楼始建于2009年6月,建筑面积4072.46平方米。我院现有一个党组、四个党党支部、一个审委会、一个工会组织、一个妇联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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