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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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葫芦岛市司法局
-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除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0429-3114863
- 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机构概述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二) 指导监督劳动教养工作。(三) 制定法制宣传和普法及法律常识学习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四) 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五) 指导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和管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作。(六) 组织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七) 参与指导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组织指导司法鉴定工作。(八) 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