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少年”飙车过斑马线撞飞女子
声明:该文章来自(映象网)版权由原作者所有,K2OS渲染引擎提供网页加速服务。
“机车少年”飙车撞飞女子
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这些少年们往往头盔一戴、油门一踩,就带着小伙伴上演“飞驰人生”。这种行为不仅危险,也让家长们忧心忡忡。未成年人缺乏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意外,可能会给整个家庭带来无尽的眼泪。
2023年9月,14岁的初中生小零未佩戴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同学小李去取快递。在返程途中,小零试图从左侧超越同向行驶车辆时,与对向驶来的玉某车辆相撞。事故导致小零受伤,小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查明,小零和玉某均无有效驾驶证。横州市公安局交通大队认定本起事故由小零负主要责任,玉某负次要责任,小李不承担责任。小李的父母随后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玉某、小零及其父母、相关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8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小零未满16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心智尚未成熟。他在未佩戴安全头盔、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并在会车可能时违规超车,对小李的死亡负有重大过错。玉某无证驾驶且在道路上超速行驶,在事故发生时未能规范操作,也存在过错。此外,小李事发时未满16周岁,明知小零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且未佩戴安全头盔,对损害结果也有一定过错。因此,小零、玉某及小李的监护人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小零父母承担60%的赔偿责任,赔偿42万余元;玉某承担30%的责任,赔偿21万余元;相关保险公司赔偿18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裁判已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危险认知和风险控制能力上弱于一般成年人。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应对孩子的安全管理尽到监护职责,否则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需承担责任。
互帮互助是种美德,但安全教育与监管同样重要。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全,辨认与控制能力较弱,缺乏基本的驾驶常识与技能。家长应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教育引导孩子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不满18周岁且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同时要做好孩子的出行安全教育工作,避免因追逐打闹、乱闯红灯、随意拐弯等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机车少年”飙车撞飞女子!
[超站]友情链接:
四季很好,只要有你,文娱排行榜:https://www.yaopaiming.com/
关注数据与安全,洞悉企业级服务市场:https://www.ijiandao.com/
- 1 习近平乘专机离开巴西利亚 7946807
- 2 王宝强方回应涉嫌欺诈:无愧于心 7987699
- 3 王楚钦把对手拍子打掉了 7856579
- 4 建设网络强国 更好造福人民 7796201
- 5 湖南发现超40条金矿脉 7606865
- 6 普京证实对乌发射新型中程导弹 7535717
- 7 乌方想通过外交途径收复克里米亚 7425631
- 8 房贷利率下调月供反而多了 7361538
- 9 烧饼任德云社副总 7271486
- 10 “两新”政策支撑经济回升向好 714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