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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洪军 纠错
    个人简介
    吴洪军,九江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负责人,江西省司法鉴定协会理事。1983年7月毕业于江西医学院医学系,学士学位,1990年2月在南京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临床进修(其中2周司法精神医学鉴定进修),1991年起参加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工作,2003年获得并被聘为精神科主任医师资格。南昌大学教授及医学部硕士生导师,九江学院教授及精神医学教研室主任。在27年精神病学司法鉴定中作为第一鉴定人共受理3020件精神医学司法工作,其中刑事案1345件、民事案195件、交通事故案1480件;采信率90%以上,出庭接受质证3次,无鉴定案件投诉。2016年参加中南大学附二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司法精神病学培训班。为保障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水平,作为项目负责人经国家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批准,举办《司法精神医学培训班》(项目编号:2014—03—09—113国)。2014年被九江市司法局评为“十佳司法鉴定人”。
    执业信息
    • 性别:
    • 年龄:60
    • 职称:正高级
    • 学历:本科
    • 从业类型:兼职
    • 从业年限:15年
    • 度案件量:76
    • 度案件量:76
    • 执业证号:360207014001
    • 申领时间:2007-07-03
    • 有效时间:2007-07-03至2020-04-16
    业务范围
    法医精神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