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素梅同志,女,汉族,生于1967年3月。1988年7月毕业于河北水利专科学校水利工程管理专业,又于2004年6月毕业于河北建工学院建筑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毕业后分配到抚宁县建筑设计所工作,2000年调至抚宁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经理,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务。在抚宁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心兼职,从事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多年来,她始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虚心学习,勇于创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执业信息
- 性别:女
- 年龄:55
- 职称:副高级
- 学历:大专
- 从业类型:兼职
- 从业年限:9年
- 度案件量:1
- 度案件量:1
- 执业证号:130301042017
- 申领时间:2013-10-11
- 有效时间:2013-10-11至2020-04-16
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