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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耀芳 纠错
    个人简介
    张耀芳系舞钢公司总医院在职职工,身份证号:410481196412090537。该同志已累计从事与鉴定相关工作10年。具体工作经历如下:1987年7月—1993年8月,在舞钢职工医院内科,从事内科临床工作,专业技术职称为医师;1993年8月—2001年4月,在舞钢职工医院内科,从事内科临床工作,专业技术职称为主治医师;2001年4月至今,在舞钢职工医院内科,从事内科临床工作,专业技术职称为副主任医师;2007年5月至今,在平顶山博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从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
    执业信息
    • 性别:
    • 年龄:58
    • 职称:副高级
    • 学历:本科
    • 从业类型:兼职
    • 从业年限:15年
    • 度案件量:10
    • 度案件量:10
    • 执业证号:410417032006
    • 申领时间:2007-05-09
    • 有效时间:2007-05-09至2020-04-16
    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