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王连铁同志于1988年毕业于长治机电工业学校机械制造专业,1994年4月至2019年9月29日在公安部消防局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任鉴定人,2019年9月30日至今在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任鉴定人,从事微量物证鉴定工作。王连铁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司法鉴定有关的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严守各项规章制度,热情为群众服务,工作积极肯干;能够把所学的材料分析技术理论知识应用于司法鉴定实践中,并在工作中,虚心向司法鉴定人学习,熟练掌握微量物证鉴定的技术方法,协助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工作,参与微量物证鉴定及图像资料鉴定2000余例,参与出具鉴定报告2000余份。王连铁同志具有较扎实的材料分析技术理论知识,通过工作实践,鉴定能力不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鉴定人工作任务,胜任现职工作,具备独立完成微量物证及图像资料司法鉴定工作的基础和能力。
执业信息
- 性别:男
- 年龄:53
- 职称:副高级
- 学历:硕士
- 从业类型:专职
- 从业年限:3年
- 度案件量:130
- 度案件量:130
- 执业证号:210119050003
- 申领时间:2019-09-30
- 有效时间:2019-09-30至2020-04-16
业务范围
微量物证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