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你喜欢的标签
我们会为你匹配适合你的网址导航

    确认 跳过

    跳过将删除所有初始化信息

    您的位置:0XUCN > 司法鉴定机构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民康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 > 李文华
    李文华 纠错
    个人简介
    本人2004年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后,一直从事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先后多次参加了由江西省司法厅组织的及宜春市司法局组织的司法鉴定培训学习班。如学习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司法鉴定文书书写规范》等知识。曾先后四次组织本所参与司法部组织的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均获得合格通过成绩。现为江西民康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负责人。本人一贯重视司法鉴定的程序管理,从司法鉴定的受理、材料补充、鉴定协议书的签订、收费标准的执行、组织实施、鉴定标准及过程的管理、鉴定文书的书写、审核、签发、送达,鉴定档案的归档管理均能做到态度认真、严谨规范,高标准要求自己,因此,经办司法鉴定案例获得了委托方的广泛好评。能坚持做好每月一例的司法鉴定案例报送工作,本所已有二篇案例报送被司法部选定为典型示范案例收集。平时书写鉴定案例分析讨论时,能做到论据充分,说理性强,并严格审核,确保鉴定结论客观、科学,多年来,从未出现错鉴现象,无一例投诉,也未出现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现象。本人能一贯遵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好和技术操作规范开展鉴定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平时在宜春市司法局、樟树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经我个人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缓解社会矛盾及体现司法公正公平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执业信息
    • 性别:
    • 年龄:55
    • 职称:副高级
    • 学历:本科
    • 从业类型:兼职
    • 从业年限:18年
    • 度案件量:16
    • 度案件量:16
    • 执业证号:360504006002
    • 申领时间:2004-03-22
    • 有效时间:2004-03-22至2020-04-16
    业务范围
    法医精神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