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唐志昌同志,身份证号:410204195412284018。已累计从事与鉴定相关工作13年。个人简介如下:1969年11月—1974年5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司令部门诊部,从事卫生员工作,专业技术职务为卫生员;1974年5月—1980年1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司令部门诊部,从事军医工作,专业技术职务为住院医师;1980年11月—2004年7月,在开封市中医院医政科,任科长,专业技术职务为主治医师;2004年7月—现今,在开封京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从事法医临床鉴定工作13年。自2006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从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以来,刻苦学习法律知识及专业知识,鉴定工作科学、客观、公正、公平,为本地区司法鉴定工作做出了贡献。
执业信息
- 性别:男
- 年龄:68
- 职称:其他
- 学历:本科
- 从业类型:专职
- 从业年限:17年
- 度案件量:346
- 度案件量:346
- 执业证号:410216007006
- 申领时间:2005-09-08
- 有效时间:2005-09-08至2020-04-16
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