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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举报典型案例公布
本文转自【北京市网络舆情和举报中心】;
11月,北京市网络舆情和举报中心指导属地网站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线索受理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网络传播氛围。11月份,我中心共受理来自电话、邮件、平台举报信息14793件,其中有效举报3803件,有效率25.7%;指导北京属地重点网站受理社会公众举报共1460万余件,其中有效举报信息820万余件,有效率56.2%。
典型案例1
我中心接到网友举报线索,反映属地某平台搜索结果中出现假冒仿冒“北京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网站。经初步核查,被举报网址并未在工信部门进行备案。经向相关部门进一步查证,“北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未开设官方网站。目前,我中心已依法依规将举报线索移交相关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典型案例2
我中心接某公司举报,称某短视频网站存在多个冒用该公司副董事长头像、姓名及个人简介信息的违规账号,并存在使用AI合成视频、假冒当事人进行直播、牟取收益的情形,侵犯其合法权益,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该公司提供了企业营业执照、侵权举报委托书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我中心及时将举报线索转交涉事网站依法依规核处。经核,涉事网站已删除上述违规内容并对全部违规账号做出永久封禁处理。
典型案例3
网友举报某视频网站用户发布恶意“挂人”视频,内容包含公开他人姓名、工作单位、个人照片等个人隐私信息,并对其进行侮辱谩骂。经综合研判,我中心认为,该举报内容涉嫌违反“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因此依法依规将举报线索转交涉事网站开展研处工作,要求网站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网民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网络生态。经核,涉事网站对相关违规内容做出了相应处理。
典型案例4
网友举报某社交论坛网站有账号发布涉未成年人的证件照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存在诽谤他人、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的情形。举报人提供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据性材料。经综合研判,我中心认为,该举报内容涉嫌违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因此依法依规将举报线索转交涉事网站开展研处工作。经核,涉事网站对相关违规内容做出删除处理。
我中心提示,您在举报时,请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感谢广大网友对北京网络举报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继续通过北京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举报北京属地互联网平台存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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